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废气处理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

更新时间:2021-07-05 11:29    浏览:
废气处理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
 
1.废气处理设备应有事故自动报警装置,并符合安全生产、事故预防的有关规定。
 
2.废气处理设备与主要生产装置之间的管道系统应安装阻火器(防火阀),阻火器的性能应符合GB13347的规定。
 
3.现场放置的风机、电机和电气仪表不得低于现场防爆等级。当吸附剂采用降压脱附再生,脱附后的高浓度有机气体采用液体吸收法回收时,风机、真空脱附泵和电气系统均采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本质安全型防暴装置。
 
4.在吸附操作期间,有机气体被吸收后,吸附床内的温度应低于83℃。当吸附装置中的温度超过83℃时,应能自动报警并立即启动冷却装置。
 
5.当吸附剂用热空气吹扫再生时,当吸附装置中的温度超过规定温度时,应能自动报警并立即暂停再生操作,并启动冷却措施。
 
6.催化燃烧或高温燃烧装置应具有过热保护功能。
 
7.催化燃烧或高温燃烧装置应整体保温,外表面温度应低于60℃。
 
8.催化燃烧或高温燃烧装置的防爆泄压设计应符合规定要求。
 
9.废气处理设备安装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。
 
10.废气处理设备应有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,接地电阻应小于4 ω。
 
11.室外废气处理设备应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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